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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冰冰甜丝丝的可乐入口,沿着食道一路下滑,气泡不断在胃里炸开,那感觉,啧!
“别看了,”旁边的工人拍拍王登高肩膀,“他们都是干文职的,工资高,还轻松得很。他们一顿饭要吃五块钱呢,是咱们能比的吗?”
“文职?我们工地里也有文职?”王登高下意识问。
“怎么没有?”工人被王登高的无知惊讶到,语气诧异,“财务啥的,还有设计管理啥的,我不懂,但是我知道,那别看那些人穿的和我们一样,实际都是城里来的大学生呢!人家下班回到城里,都要换回洋气漂亮的衣服,哪儿像我们。”
“唉,你也别嫉妒,毕竟人家能考上大学读出来,都是有本事的人。我初中都没考上,一早就跟着爸妈到处跑工地了……”
大学生啊……
王登高最后看了眼可乐,摸摸口袋里的钱,呼口气,收回目光。
他好歹在镇上初中学习了三年,长过那么一点点见识,好歹还喝过可乐。妹妹呢?妹妹从小在新村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见都没见过可乐。
他自己一定要忍住不喝,不过等这周末拿到第一笔工资,可以给妹妹带一瓶回去尝尝……嗯,不止带可乐,还要再买套漂亮裙子,还要再给爸买套新床单,买那种冰丝凉的!又凉快又舒服。
于是,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中,王登高认真地投入下午一轮的工作,不断重复着搬运的动作,一直到晚上。这回,听到敲碗声的第一秒,王登高就抓紧时间跑在最前,成功吃到了晚饭。
吃过饭再去搬最后一轮砖头,把今天的工作核对一下,就能回到宿舍休息了。
三十人的大通铺,房间里弥漫着说不出的汗蒸腥味,窗子大打开也没用。
王登高本以为自己会不习惯这样的环境,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一躺上床,全身肌肉松弛下来,脑袋一下子变得空空,周围工友的吵闹聊天声也好,不远处的麻将声也好,浓郁的汗腥味也好,一切都离他远去,一个不注意,他就进入沉眠。
接下来一周都是这么过的。
白天好好工作,好好吃饭,晚上好好睡觉,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王登高觉得时间过得好快,简直是悄然滑走,但它依旧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他的腰背开始酸痛,走路时,尤其是下蹲时,大腿虚得直打抖,好几次差点站不稳。他的手掌被磨破皮,疼倒是不算太疼,只是看着血肉模糊,有点儿吓人。
王登高并没有把身体的变化当回事,工友们都告诉他说,再过一两周就会习惯,手上也会长茧子,之后想受伤都难。
而且,拿到第一周工资——整整一百元时的喜悦感觉,完完全全冲散了身体的劳累感,王登高高兴得恨不得绕着工地跑几圈,只觉得自己有浑身力气使不完,这一周的劳累可太值了。
唯一让王登高觉得恼火的事情是,要不要休半天假回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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