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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的时候会爱上一个人,而那个人你可能都没有好好的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哪怕说一句话都会含沙射影的嘲讽贬低,针锋相对。
很奇怪不是吗?人怎么会就这么轻易爱上一个无论怎么看都一般般且还讨厌自己的人人?
温华从不需要一个打从心底里厌恶自己绝不服软的女人。
但事实就是这样,只是在寻常普遍的某一日,透过那道缠绵的雨幕继而深远长时地观察着都弄着脏兮兮的小橘猫的干净女人,就这样,温华爱了那个女孩好多年。
他们应该在一起的。
温华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道德伦理,哪怕是法律他都是在边缘徘徊,只要是自己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无论是人,还是物。
温华觉得自己喝醉了,从一场酒局里出来头脑还很清醒,但是到家时他面对着黑漆漆又空旷的室内,又有片刻的茫然。
他从冰箱里拿出红酒来,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指骨穿梭在松软的黑发间,随后又有些粗暴地扯着自己的领带。
楼上的小狗听到了声响,急匆匆地跑下来往温华怀里扑,汪汪汪地狂叫着,尾巴摇成了个螺旋桨。
温华看着往自己怀里打滚的小狗,又觉得这个寂静到可怕的家好像不那么孤独了。
小狗长大了很多,有的时候它扑过来的冲击力让温华都有些承受不了。
温华记得方晚离开的时候,第二天小狗满屋子找她,汪汪汪的声音在房里里不断响起,找遍了所有的房间都没看见人又跑到外面的院子里找,找到最后中气十足的吠声渐渐转变成细小,那么哀怨又害怕。
到了傍晚,温华回来的时候,它还趴在门口,焉儿吧唧的,头无精打采地枕在前肢上。
温华蹲在它面前,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脑袋上的毛很柔软,它则舔了舔他的手,溜圆的大眼珠子期待地看着他。
“笨蛋……还不明白吗?妈妈不会再回来了。”
小狗听不懂,它只是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在互相安慰。
又喝了一整瓶酒的温华倒在了床上,身心俱疲。
朦胧中,他看见方晚蹲在床边看着他,清丽的面容干净秀美,用微凉的手抚摸着他泛红的面容。
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温华眸子透出淡然,手指在她脸上浅浅滑过,语气悠长缥缈:“真是美丽的女人啊……是我太愚蠢了,当初居然会把你让给年九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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