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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长安城几千家酒肆,其中不乏富丽堂皇媲美豪门的大酒楼,宴饮歌舞日夜不休。但这里只是一家县城店铺,桌塌席子半新不旧,一个年老色衰的胡姬无精打采地站在柜前沽酒赶苍蝇。
所一致的只有墙上的题字画壁。
大唐饮酒成风,作诗更是所有阶层共同的风尚,只要不是新开的店铺,粉墙上都有来往旅客挥毫落墨,当然诗句本身质量天壤之别,千古绝句旁边可能搭配粗俗不堪的艳诗。
地方虽然简陋,题壁倒是可观,可见是家开了多年的老字号。宝珠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家酒肆墙上不仅有题诗,还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图画,鸟雀虫蛇,茶壶石臼,没有统一题材,倒像是儿童随手涂鸦上去的,宝珠不解其意。
韦训果然如他所说那般‘去去就来’,两个人刚吃完一碟蚕豆,他就回来了,左手拎着一只鼓鼓的皮囊,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棍。他把棍子插在门口,撩起门帘进来,酒肆为之一静。
宝珠连忙问:“可解决了?”
韦训神清气爽,将皮囊往席子上一放,“手到擒来。”
宝珠又是好奇又是害怕,见他袍角一点血渍污痕也没有,不知道怎生打听,斟酌道:“可曾受伤?”
韦训莞尔而笑:“一个村汉而已,昨夜连驴都懒得叫唤,其实不值得我去一趟。”又向她申请:“我想喝酒。”
宝珠点头同意:“昨夜里折腾半宿,我也想喝两杯。”
上司已经批准了预算,韦训唤来酒博士要了一坛烧春。说话间,酒博士端来一只锡酒壶和两个酒杯,放在案几上。
韦训蹙眉道:“你听错了,我要的是一坛。”
那酒博士只道少年狂妄自负,赔笑道:“客官,这是蜀地产的烧酒,酒性浓烈,后劲颇大,二位喝这一壶也差不多了,一坛可是有二十斤呐。”
韦训指了指宝珠:“这里有人请客,你照做就是。还有,这杯子太小,换一只碗来。”
酒博士暗自咋舌,诺诺连声走开了。心想这两人看外貌不像兄妹,举止不似情侣,若说是主仆,哪里有家仆大剌剌坐在主人对面吃喝的?
宝珠听而不闻,眼睛只盯着那只皮囊,心中猜想难道里面装的是人头?
韦训看她眼神,便猜到她心思,当即拆开皮囊上扎的绳子展示。原来只是一袋喂驴的豆粕。
“此等宵小,犯不着提头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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