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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喜欢纪戎是没办法的事(第3页)

孟厌后颈的腺体上出现了一个很淡的粉色图案,这样的专属感无论哪个alpha都会为之着迷,纪戎也不能免俗。

他又低头亲了亲孟厌的腺体。

希望这样费心打上的临时标记能多维持一段时间。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终身标记还是太早。孟厌才十九岁,一个容易冲动、轻信的年纪,一辈子太长,他应该有很多选择,至少有反悔的机会。

而且,不是刚因为被杨羽打趣了句喜欢就生闷气了么。或许是不愿意的,纪戎心里又有些难过。

omega的第一次发热期不会持续太久,等症状重新起来,再打临时标记好了。

持续缓慢地注射信息素,极大地消耗了他的精神力,但还不至于虚脱,应该能撑住。

孟厌渐渐止住了眼泪,一声不吭地从床上爬起来,慢慢脱掉了潮湿的上衣。

骨架很小,锁骨明显,小豆丁是粉色的。

纪戎以为他想去洗澡,赶忙背过身去,叮嘱道:“是得去洗个澡,但注意水温不能过高,简单冲一下就要出来,否则血液循环太快,容易出事。”

“我就在外面,觉得头晕乏力就叫我。最多十分钟,不出来的话我会进去找你。”

“一会儿看情况再打个标记,不要担心,我会陪你。”他难得不敢直视孟厌。

瘦是瘦了点,但真的很可爱。

“嗯。”小狼崽点点头,很配合,将纪戎的话听了进去,垂着耳朵往浴室走。

这个喜欢给他买粉衣服的alpha总是这样,做事面面俱到,又啰嗦又体贴,他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其实并不是因为喜欢邮政包才想做邮递员。只是曾经,骑着摩托车、挎着绿色邮政包的邮递员来家里送订阅的童话杂志,让他觉得期待被满足,觉得幸福。

也并不是因为喜欢白色的制服所以想做保洁,而是将一点点边角打扫干净这件小事会叫他产生成就感,觉得自己有用。

一丁点儿积极的情绪都会叫他觉得幸福,甚至当做梦想在心里惦记多年,所以喜欢纪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抵抗不了这样饱满的幸福感。

其实不需要回应,不是吗。不被爱没有关系,是亲情或同情也无所谓,就算是随手会被收回的怜悯、亦或是居心叵测的捉弄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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