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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人才会了解人,只有自己才更了解自己。
冒险团的狩猎在第二天的下午就结束了,库兹早上探望我一次,并且安慰我说他还给留了一条儿风干的羊腿,等着我好起来在一起做美食。小兽人最近在商团很被人尊敬,因为他能用各种秘制药粉制作出美味来,库兹很享受别人友好的眼神,兴高采烈的跟我说了一大堆,然后是弗雷德大叔过来探望我,并说幸好没出事,万幸万幸。提亚就在帐篷外面呆着不肯进来,他告诉我说果果如果知道他来过,肯定会把他冻成冰坨。我问他:你打不过果果姐吗?提亚立刻像是一只炸毛的斗鸡,直着脖子对我说:我才不怕他,强巴赫那个肌肉男要不是总在她身后给她撑腰,我会怕区区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魔法菜鸡?
总之,还是怕吧!
我有了位魔法师姐姐的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更快的理解魔法到底是什么。人类和兽人身体构造还是有许多差别,对魔法的理解从最基本的源头就南辕北辙,老库鲁给我讲的那些理论在果果的眼里都是异端学说,她总会这样对我说:那都是野蛮的兽人才会干的事,他们一直在蛮干,事实上真理是这样的……云云。
不过她倒是赞成了老库鲁的最后那个想法,练习抗魔术可以抵消火系魔法元素在我体内造成的伤害,鉴于我具有魔力感知天赋,让老库鲁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提议有了操作性。她总会在晚上的时候偷偷教我魔法,她对我说人类的魔法学校对新入学的魔法师第一堂课就是教会他们怎么样冥想,然后整整半学期的冥想课与基础理论知识,在入学后的前半年魔法新生们是接触不到任何法术技能的,我这样的野路子,在没有觉醒魔法池的情况下,连怎么冥想都不知道,就要学习使用魔法技能,确实有点盲人摸象了。
冥想这一门学术来至于精灵族,不过却在人族这边被发扬光大,冥想是让魔法师更细致的感触魔法元素,训练魔法感知力和精神力,积累并壮大魔法池的最基本学术。我没法学习冥想术,果果姐却将她的心得讲给我听。她让我试着不去想,不要用心去控制,只是慢慢感觉体内积累的火系魔法力,去细细品味那些魔法力的运动轨迹。
我原本以为我体内的这些火系魔法力都蕴含在血肉里,是静止不动的。后来才发现这些魔法元素在我体内更像是星图或者星云,它们的运动轨迹看起来并不是很明显,非常慢,但是所有的魔法力都在围绕着特定的轨迹运动,果果姐曾说她很好奇如果我能成为魔法师会有什么样的成就,我笑着说我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哪会那么幸运。果果姐却说有了魔力感知以后,觉醒的机会就能增加至百分之一,我想聊胜于无嘛。
第一次指尖出现稳定的魔法能量的时候,是在我体内一片空明的状态下,那时候就感觉连凝聚魔力本身这件事都忘记了,只是感受到指尖儿燃耗这的魔法能量,整根手指就像是一根蜡烛,很明亮。果果姐却说普通人是绝对看不见我手指尖的光团的,除非同是魔法师才行。
想要用这样的魔法笔画出魔法阵,就像另一座大山压过来。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力均布在身体各处,我只能调动就近的魔法力,稍远一些的就控制不住了。果果对说画魔法阵这种事,只有多练多想,到时候自然就水到渠成。
白天的时候,我会跟弗雷德大叔后面,只要有人找他制皮,我就想小跟班儿一样在后边给他拎着刀具皮夹,可惜在没有外出狩猎这样的好事了,商队里的人忙着为进高原做最后的准备,各种采暖用的毛毯皮制帐篷开始修补,弗雷德大叔整天整晚都在用心修补破损的皮鞍套,我这个小学徒也偶尔可以做些粗活儿,可惜拿不到钱。
帝国的钱币只有三种,拇指肚大小的铜板儿,一百枚铜板可以换一枚银币,银币略微要比铜板大一圈,一百枚银币可以换一枚格林帝国金币。格林帝国金币我只是曾经在帕伊勒斯老爷那里看见过一次,平时主要流通的钱币多是银币,我眼巴巴的看着弗雷德大叔将两枚银币摇得叮当乱响,随手揣进兜里,心里祈祷:神啊,让它掉出来一枚吧,快掉出来一枚吧!
商队开始收集大量的肉食煮熟晒干,据说进入帕伊高原盘山道之后,可能有时候几天都吃不上一顿热的,延绵数百里的山路上,除了冰渣碎石之外,几乎什么都找不到。带够炒米,熟肉干,还要带一些可以燃烧的燃料,干木材,干牛粪都会被整齐的码进袋子里,看着整个营地几十座小山一样的物资山,我颇有点为那些在星湖里撒欢儿的雷霆犀们担心。老库鲁开始整天整天的外出采药,他甚至连库兹都不肯带,日落之前回来的时候也看不到药篓里究竟多了些什么,他总是在说慌什么,那是我回家的路。
我不会奇门遁甲,也不懂风水八卦,但江湖人都称我绝世鬼才。为什么?因为我脑子有坑!装满来至新世纪的现代学识!文能提笔控闺秀,武能浪荡戏熟女,进可舍身泡御姐,退可逍遥迎娇妻。讲道理,其实我是个很清真的斯文人,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书群296667811)......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人的极致,你会想到哪个字?在龙羽大陆,人们把当世的无双之人称为“绝”,以此诞生了诸如“剑绝”,“诗绝”,“艳绝”等一百零八绝。主角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环境,本无依无靠的他遇到了先生,开始了自己的成长之路。可是大陆的形势波诡云谲.........
《春夜缠吻》作者:傅五瑶简介:(年上双洁,高岭之花下神坛。)2021年夏,江檀初遇周应准。男人扯着她的手腕,把她拉到阴凉角落,“江檀,捷径就在这里,你走不走?江檀闻言,抬头看他。江檀爱周应淮。爱他眉眼矜淡,笑意淡漠,爱他永远冷静,从不动心。可这并非善男信女的虐心诚意,却是心照不宣的交换。偏偏也是江檀,背弃规则选择动心,大雪满肩,她声线也旷...
连环杀人狂的竞技原则与恋爱秘籍。 阿尔巴利诺是维斯特兰市法医局的一位法医,单身、风趣、下班之后会跟同事们一起出去喝一杯——看上去就和其他法医没有什么分别。 除了一点:他私底下还是个变态杀人狂。 长久以来,阿尔巴利诺过着家-法医局-(自己或别人搞出来的)犯罪现场的平凡三点一线生活,直到有一天,另外一个变态杀人狂无意中杀了他计划了三个月的目标。 精心构思毁于一旦的阿尔巴利诺十分不爽,所以他决定身体力行地挑衅对方。 请在阅读本文前仔细阅读此预警: ①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请勿阅读本文,也千万不要在家长的指导下观看。 ②请勿针对本文中角色行为发表所谓关于“三观问题”的激烈抨击。另外,作者知道杀人犯法, 现实生活中请不要杀人。 ③本文包含大量对分尸行为、内脏裸露、尸体腐败状态的详细描写,详细的血腥暴力场面描写;同时,包含从本文主角角度出发的对死尸、分尸行为和谋杀的病态赞美;本文的主角们是精神变态者和虐待狂杀手。请读者斟酌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后,谨慎观看本文。 ④本文包含互攻剧情,该内容在具体章节前将不做详细预警。 ⑤作者不能保证文中出现的法医学、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和法律知识等内容确凿无误,也不能保证破案流程和证据链完全准确。凑合看得了,文手不想再考据了。 ⑥请勿复制和二次传播本文文本。作者将不提供可下载的全书txt,网络上可能出现的一切对本文进行二次传播的行为皆与作者无关。 ⑦世界上并不存在又帅又有魅力又有品位又超有钱的变态杀人狂,如果真存在的话,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尽快报警。...
穿到古代不可怕,穿成皇子也没啥,但....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这就有点斯巴达了。皇爷爷叫朱重八,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晚年杀光功臣,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亲爹叫朱棣,打架是爱好,放到现代绝对是个‘你瞅啥,我瞅你咋地’的社会青年代表。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吓得他腿一蹬,手一挥,一边一小拳头。朱元璋:“好小子,像我。”朱棣:“嘿嘿嘿,不愧是我儿子,小拳头有劲儿”然后,被孙子/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太宗皇帝:“.......”这小子...像我?后来,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我儿高炽能上马了,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哎,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朱家兄弟:“.......”朱棣炫耀完,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我打架没爹厉害,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朱棣:“.......”外人不知道,他的乖儿砸有神异,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那就是,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我该怎么办?”朱棣:“......”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敢,儿砸你别瞎说。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我孙高炽,聪明伶俐,能文能武,宽厚孝顺,还喜农,极肖我啊哈哈哈。”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结果,后来种种表明....他们被骗了!亲爷爷是朱元璋,亲爹是朱棣,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后来的后来,朱高炽负手而立,豪气万丈,气吞山河,“爹,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所以,这片大海,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朱棣:“.......”儿啊,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1,架空大明朝,勿考究,私设繁多~2,偏群像,慢节奏爽文,男主有官配,正文会有感情戏,占比不大3,逻辑跟着剧情走,相遇是缘,大家看个开心呀。V后日更,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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